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收录时间:2023-01-15 22:58:33 所属分类:政务 点赞()
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
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人防办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起草人防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求,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负责全市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五)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六)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以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市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县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人防法治建设和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拟订人防法治建设规划和人防政策,编制人防行政执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城市建设中人防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人防法治培训和人防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县级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进行人防知识教育、训练,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市级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使用费的征缴、管理,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十一)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协助管理县(市、区)人防机构领导成员任免,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二)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负责发布防空袭警报、指挥人民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负责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市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三)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四)负责市级机关单位人民防空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市人民防空军政联席会议(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泰安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联动,优化政务服务工作。